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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代表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11-25 11:00:00

  本网讯 11月18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代表专题培训班,130多名省人大代表参加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并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陈小恩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副秘书长、办公厅巡视员、代工委副主任臧平出席并主持相关讲座。 

  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领会把握代表履职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升代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增强代表服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代表有效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浙江”建设奠定基础。为此,培训班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为法治中国、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积极参与人大立法。要以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积极参与人大监督。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为核心,积极参加有关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着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要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法治理念,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二是要突出重点开展代表工作,更好地为依法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做好充分准备。要做好审议重要法规的准备工作。各位代表会前要广泛开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调研、听取群众意见,为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做好准备。做好预决算审查的准备工作。要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升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预算审查监督能力。要做好提交高质量议案建议的准备工作。针对全局和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深入思考,提出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操作性的议案建议。三是要充分利用好代表履职的新平台,更好地推动“两个联系,一个发挥”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充分利用代表履职平台。结合自身的履职,通过平台了解政情、传递民意、互动交流、登记履职,用足用好平台。要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各位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联络站的各项活动,常态化的加强与工作生活所在地群众的联系。要充分利用常委会联系代表渠道。及时反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为人大常委会更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信息和帮助。 

  培训班还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所长、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政党研究中心主任郭亚丁教授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预算法,提高代表依法审议财经预算决算能力”等作专题辅导报告。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代表联络处 作者:陈岩军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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