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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大把握“四个特性” 开展“会前学法”
发布时间:2018-03-01 10:24:00

  本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嵊州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了“会前学法”制度。近日,在嵊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前,与会的常委会领导和专职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标志着“会前学法”制度的正式开启。在实践中,嵊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把握“四个特性”:

  一是固定性。嵊州市人大常委会把“会前学法”作为工作常态,尽管每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较多,但明确要求不压缩学法时间,每次学习保证不少于20分钟。“会前学法”作为第一项议程,成了每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铁律”。

  二是针对性。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预算法》《监督法》等列入年度“会前学法”清单,同其他与年度监督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一并作为学习重点,切实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及时性。基层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最前沿。为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国家、省、绍兴市新颁布实施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作为“会前学法”的主要内容,确保人大履职监督始终紧跟时代要求。

  四是专业性。“会前学法”由嵊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委员会中精通法律知识的委员专门负责讲授,必要时邀请相关方面法律专家或一线司(执)法人员,结合法律法规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与实际案例等方面进行解读,确保学深悟透。








来源: 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吕 颖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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