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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四个精准”提升人大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18-02-24 10:07:00

  本网讯  鄞州区人大常委会精准把握区划调整后的“作为、善为、有为”路径,在议题甄选、视察调研、会议审议、跟踪督办等方面开拓实践,精准求实,监督质效提升显著。

  一、把握“三个环节”,力求监督议题精准。遵循“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在议题征集、调查研究、斟酌议定三个环节提高议题选择精准度。一是分散征集议题。各工委在年初向“一府两院”对口联系部门,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区代表征求监督议题,并邀请法院、检察院、城管局、财政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监督选题意见。二是一线调查研究。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进联络站接待选民”等活动,畅通民情民意收集、选取适宜的监督切口。三是分类斟酌议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有关信息和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并与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衔接,然后征求多方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如常委会2017年甄选了“十三五”规划纲要修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等议题进行审议,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政策体制衔接、社会服务融合等方面为区政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提升了监督时效和实效。

  二、依托“三联方法”,强化视察调研精准。把视察调研活动精准性作为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和推进工作落实的关键,通过组团、借力、区镇(街道)联动等方法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一是组团“定向联系”促调研提质增面。针对专项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事实,常委会成立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工委主任为小组组长,每个工作小组联系3—5个镇(街道),通过组团形式开展“最多跑一次”、“大脚板走基层、小分队破难题”等专题视察、调研40多次,参加代表460多人次。参照对“剿灭劣V类水”的调研意见,推动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出“要标本兼治、及时修编完善水系规划;突出重点,管治结合,完善考核机制”等审议意见,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借力“多方联合”提升专业水平 。充分发挥兼职委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比如,7位担任城建环保工委兼职委员的代表,为城建环保、农业农村等工委履行监督调研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生态建设工作、交通重点工程推进工作中,提出不少建设性、专业性的意见建议。三是区街“上下联动”深度调研。区人大要求各镇(街道)人大工委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结合常委会各工委议题安排,认真研究确定2-3个联动调研议题,并排入年度工作安排表。各镇(街道)参照常委会审议时间,提前一个月开展该议题调研工作,并上报调研报告。针对基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情况、“整洁田园、美丽农业”推进情况等常委会监督议题,指导下应、邱隘、首南等镇(街道)开展联动调研,灵活运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手段,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三、抓牢“三项保障”,促进会议审议精准。以制度规范监督,以机制提升实效,通过体系化设计提升审议质量。一是严格会议审议程序。将书面审议材料,提前7天分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常委会会议举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3个小组进行审议,各小组召集人组织组成人员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见解和意见。同时邀请相关代表、要求“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把议题审深议透。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采用按表决器方式进行表决。二是优化审议制度规范。制定、修订了《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搭建了以审议为中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了审议工作流程。比如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意见中首次引入“问题清单”模式,以条目式内容加附《审议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些问题》,要求“一府两院”重点研究处理,增强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三是健全审议服务机制。着力健全常委会审议服务保障机制,开展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主任读书会”等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2017年以来共组织专题学习23次,分3批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代等赴上海交大培训,邀请省、市、区及外省专家进行4次法律和业务辅导,解决认知问题,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四、落实“三个到位”,保证跟踪督办精准。不断强化监督意见交办、审议意见督办和代表建议督办三个到位。一是“两个明确”促监督意见交办到位。监督意见正式形成后,通过常委会文件形式发出,要求“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区委主要领导参阅,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办理时限,根据区级人民政府和法检两院工作实际,要求其自发文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二是明确承办单位,对区政府的审议意见,一律送至区政府办公室,由其负责落实具体的承办部门,避免相互推诿责任。二是“结果联督”促审议意见督办到位。常委会办事机构按照分工与对口联系的原则,加强与承办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办理进度,“一府两院”反馈处理措施后需“征求相关机构意见—承办单位修改—提交常委会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就相关反馈措施向报告人提出询问,并进行表决,确保答复精准。对内容重要、办理难度较大的问题,采取组织视察、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办,并将“视察意见”以发函的方式要求有关单位强化整改。建立“审议意见回审制度”,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作为一项特殊议程固定下来,按照规定的审议意见办理时限,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审议。二是“定向联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到位。将代表普遍反应的重点建议和多次提出未解决的重复建议作为常委会定向联督的重点,深化代表建议“区政府领导领办、人大常委会分工督办”制度,以“问题解决”为导向向多方借力。譬如针对代表反映集中的“三车”(二手车、共享单车、僵尸车)扰民等问题,常委会领导在“主任接待代表日”召集部分代表、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督办会议,研究整治措施,要求区政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有956家二手车企业建档、近千辆“僵尸车”拖离移位、万余辆乱停放单车被暂扣。针对“长跑建议”庆丰桥安装隔音屏一事,通过组织市、区两级代表联动,约见市、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方式,使资金和责任主体最终得以落实。同时,还成立了建议办理情况评估小组,分别联系交通局、国土局等承办单位,召开“绩效评估大会”通报评估结果,据大会统计,2017年代表提出的353件建议已全部完成答复,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99.7%;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97.2%。








来源: 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杨 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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