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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大人代会前“四道程序初审”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28 10:36:00

  本网讯  在今年召开县人代会之前,松阳县县人大常委会就预算监督开展初审工作,形成了“四道程序初审”的会前预算审查监督方式,人大审查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审”前沟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介入县政府预算编制过程,在预算编制前,及时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对财政预算应注意事项、本年度县人大常委会要求需新增的预算内容及需增加额度的项目提前告知,让其编制时予以结合,深化了对预算编制的前期监督,增强了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是“初”审查漏。预算初稿出来后,由财经委员会听取县财政局对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的说明,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代表比较集中的建议要求、法定要求等方面着手分析审查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及时提出增补建议,供财政部门参考。

  三是“复”审补缺。在分析初审的基础上,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由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预算安排,县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初审意见。针对全县中心工作和民众呼声较高的需求,主任会议提出把谋发展与惠民生、扩总量与调结构融入到财政预算当中的意见,督促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改革步伐,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定员定额标准,推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各个经费项目,使支出管理相应延伸到某一具体项目,防止隐蔽性资金的存在,以保证上年预算执行到位,本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更加合理。

  四是“会”审把关。县财政部门接受主任会议意见进行预算修正,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及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交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提交人代会审查的财政预算报告审议时侧重要求体现“突出重点、关注民生”的基本原则,切实向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弱势群体倾斜,保证农业、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等法定支出。








来源: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金花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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