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龙泉市人大常委会为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优化工作程序,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效开展。
一、健全制度,构建规范运行机制。健全了备案工作接收、登记、存档等制度,统一了报送备案格式,规范了报送备案程序;同时细化了审查制度,完善了处理程序,有效地促进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拓展领域,提升全程监督效果。将备案审查工作与视察、调研相结合,对人大常委会在视察、调研中发现的涉及规范性文件的问题,及时启动审查程序,使备案审查工作有着力点,而非停留于书面审查;与工作评议相结合,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报备情况进行审议,使备案审查工作有支撑点;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对群众诉求涉及的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启动被动审查程序,使备案审查工作有切入点。
三、整合资源,增强综合审查能力。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同时,遇到涉及民生、专业性强的决策时,通过组织论证、开展咨询等形式,借助专业人员和机构力量,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分析、出具专业意见,弥补人大常委会自身审查能力不足,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等问题。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发放备案审查宣传资料、开辟备案审查工作专栏等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宣传,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公众中的知晓度和透明度,适时选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公众依法参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同时,适时公开审查过程和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