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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部署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1 15:49:00

  本网讯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明确要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为了贯彻落实好《意见》,交流经验,部署工作,全面推进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5月7日至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同财政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这次会议是全国人大换届之后批准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的一类会议,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预算工委以及财政、国土、国资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率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建立这项制度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符合人民期待。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依法报告、依法监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实现报告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国有资产底数不够清楚、管理不够公开透明、人大监督职能发挥不够等问题;坚持稳步推进,实现全口径、全覆盖,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的负责同志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了具体部署,确定由财政部牵头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海南省、山东省、青岛市、绵阳市等先行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省(区、市)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会议还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和会议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并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后,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将按照全国人大的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来源: 预算监督处 作者:范瑗瑗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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