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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5-11 14:24:00

  进行6项执法检查;开展5项专题调研;听取审议24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专项工作报告11个、计划和预算监督报告6个、执法检查报告6个、专题调研报告1个。此外,结合其中4个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另有4个专题调研报告视情况提交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监督工作计划)近日对外公布。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与以往相比,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中出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新内容,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内容首次出现在计划中,还将首次结合听取审议“两高”报告开展联组会议专题询问等。《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对监督工作计划进行权威解读。

  “三大攻坚战”首次出现在监督计划中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稿的草拟工作于2017年9月下旬启动,秘书局按照有关规定向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相关局室发出通知,征求监督工作的议题建议。

  “共收集到议题建议88项,合并同类项后实为81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39项,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26项,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7项,专题调研的议题建议9项。我们对各单位报来的议题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反复研究,并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协调,形成了监督工作计划稿。”相关负责人说,起草监督工作计划的主要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选题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点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据悉,“三大攻坚战”的内容首次出现在监督工作计划中。

  将听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11个专项报告。不久前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已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3个专项报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3个报告中,年度环保报告是2015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听取和审议。而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对华侨权益保护情况作过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今年继续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

  接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工作情况的报告。

  “这些专项工作报告中,有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比如,听取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就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通过建立报告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还有的报告则是人大进行跟踪监督的结果,从而体现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相关负责人说。

  首次结合审议“两高”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3次专题询问,分别是: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对“两高”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尚属首次。

  6项执法检查侧重点各有不同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别是统计法、传染病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6部法律中,既有自1998年3月施行以来从未开展过执法检查的防震减灾法,也有2014年已开展过执法检查、新修订后施行仅两年多再次进行执法检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为什么会选中这6部法律作为执法检查的对象呢?“这些法律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各方面,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其中,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将进行专题询问,抓住重点区域、解剖重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回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和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6项执法检查侧重点各有不同:

  近年来,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统计数据质量不高,违反统计制度的行为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统计执法监督职责未得到充分履行等。鉴于此,统计法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有关方面贯彻实施的主要措施,法律实施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将全面检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落实该法的基本情况,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污染治理和秸秆焚烧等农业污染防治情况,排污许可、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等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措施和建议等。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又先后发生了玉树、芦山、鲁甸、九寨沟多次大地震。各地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还不平衡、“城市高风险、农村设防低”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性改变。2018年是汶川地震10周年,也是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颁布10周年。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各级政府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制定具体办法促进法律实施的情况,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工程特别是学校、医院和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情况,抢险救灾、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情况及震后恢复重建情况,加强防震减灾方面科学研究和新技术开发、运用的情况等。

  传染病目前仍然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修订,2013年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利于深入推进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依法促进和规范相关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防止农产品产地污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重点将放在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情况,防治陆源污染、船舶污染,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情况,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海洋生态保护配套法规政策制定情况,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等。新增有关乡村振兴情况专题调研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行5项专题调研,具体包括:围绕“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监督工作计划的初稿中并没有出现,而是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后新增的内容。

  谈及为何要新增这一项监督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相关负责人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怎样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讲意义、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提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监督工作计划,新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来源: 法制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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